五禁令出 非藥品也要有明顯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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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非藥品區域的標識,都是由藥店自行作主。21日,記者在滬上幾家藥房看到,大多數都將非藥品區域根據銷售品種類型予以區分,如食品、保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也有藥店將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明顯劃分櫃檯並進行標識,而保健品等其他物品則集中在一個區域銷售,沒有明顯標識。

五禁令出 非藥品也要有明顯標誌

今後上海的藥店可能統一標識。上海市食藥監局藥品流通處處長王燕指出,根據最新禁令,藥店經營非藥品時,須設專售區域,並設置明顯的非藥品區域標識,而且非藥品類別標籤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禁令部分內容:

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櫃檯,禁止藥品供應商以任何形式進駐藥品零售企業銷售或代銷自己產品,非本藥品零售企業的正式銷售員,不得在店內銷售藥品,不得從事藥品宣傳或推銷活動。

藥店內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學技術服務人員不得將非藥品以藥品名義向消費者介紹和推薦。藥品零售企業不得擅自懸掛或向消費者發放未經審批或以非藥品冒充藥品的廣告宣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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