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調研30種病收費 每月內部公示10張最貴處方

本文已影響1.01W人 

30種病列入單病種收費調研

廣東將調研30種病收費 每月內部公示10張最貴處方

將研究提出全省開展醫療服務按病種收費價格的形成機制及相關方法

記者8月16日從廣東省物價局獲悉,該局日前會同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近期在全省開展醫療服務按病種收費課題調研,責成省市場研究所和省衛生經濟學會等單位,對南方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等全省37家醫院(廣州地區醫院15家)的支氣管哮喘等30個樣本病種成本展開首批調查,並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全省開展醫療服務按病種收費價格的形成機制和相關方法。

據悉,納入此次調查覈算的樣本病種共計60個病種。首批被列入調查範圍的30個。剩餘的第二批病種調查名單另行通知。單病種收費的最大好處是,它可以在規範的臨牀診療路徑下減少費用——因爲,超限價的部分費用將由實施救治的醫院自己埋單。

病種一覽表

支氣管哮喘、腰椎間盤突出症、股骨幹骨折、良性前列腺增生、腎癌、食管癌、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子宮平滑肌瘤、宮頸癌、自然臨產陰道分娩、子宮下段剖宮產術、輪狀病毒腸炎、支原體肺炎、慢性化膿性中耳炎、老年性白內障、胃十二指腸潰瘍、帶狀皰疹、甲狀腺癌、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癲癇、急性非ST段擡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療、Ⅰ型糖尿病、垂體腺瘤、急性單純性闌尾炎、直腸息肉、門靜脈高壓症、腹股溝疝、結節性甲狀腺腫、乳腺癌。(記者葉平生)

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將設“陽光用藥監控小組”

每月內部公示10張最貴處方

今年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區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和其他地區三級醫療機構要建立陽光用藥制度。記者昨天從省衛生廳獲悉,明年廣東所有醫療機構將基本實現“陽光用藥”。屆時,醫院還將加強對醫生濫用抗菌藥的監控。

省衛生廳近日下發《廣東省醫療機構陽光用藥制度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包括民營醫院在內的廣東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將設“陽光用藥監控小組”,由院長或分管院長任組長。

該小組不但要定期開展用藥監控、處方點評,還需定期將檢查情況公示。例如,單張處方金額排序前十名處方將每月內部公示一次。而使用金額排在前10位的單品種藥品也需要對藥品規格、單價、使用數量、總金額、生產廠家或經銷商進行公示。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