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醫保報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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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方便參保人員辦理醫療保險待遇審批和費用報銷手續,規範醫療保險經辦行爲,市勞動保障部門日前明確醫療保險待遇審批和費用報銷時間,包括慢性病待遇、門診大病、特殊病種、居外人員住院費用、離休幹部 醫療費報銷等,廣大參保人員注意對照辦理時間,以免影響辦理正常的待遇審批和費用報銷。

注意:醫保報銷時間

    對於門診大病、門診特殊病種待遇申報材料齊全的,醫保機構隨時接收,七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批意見。外傷住院的參保人員,應在住院兩日內(節假日順延)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審批手續,逾期申報或未申報的,不予報銷相關費 用。而參保人員轉外發生的住院費用或急診住院費用,無特殊情況的,應於出院後一個月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報銷。

    至於醫療費用的報銷時間,居外人員發生的住院費用,無特殊情況應於次年3月31日前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報銷。離休幹部醫療費用報銷時間,是每月1至10日,而1至6級革命傷殘軍人醫療費用的報銷時間,則是每季度最後10天。

據市勞動保障部門相關人員介紹,參保人員的各類按政策可報銷醫療費用,應於次年3月31日前申請報銷,逾期不再受理,因此請廣大參保人員一定要記住報銷時間,不要由於疏忽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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