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精神分裂症妻子要離婚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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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精神分裂症妻子要離婚法院支持

結婚9個月後,郭女士發現丈夫竟然患有精神分裂症,被矇在鼓裏的她隨後起訴要求與丈夫離婚。記者昨天獲悉,經順義法院調解,雙方已和平分手。

郭女士訴稱,2007年8月,她和楊先生自由戀愛一年半後結婚。婚前她不知道楊先生有精神病史,就在結婚9個月後,楊先生忽然因精神分裂症發作住進了醫院。此後的一年多來,因楊先生病情反覆發作,他們的夫妻感情逐漸淡化。郭女士認爲,楊先生及其父母共同隱瞞了楊先生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史,她因而起訴要求離婚。

案件審理期間,法院查證,楊先生早在2004年就已被北京安定醫院確診爲精神分裂症。法院認爲,按照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對郭女士的離婚請求法院應當支持。基於此,法官細心調解,楊先生與郭女士最終達成離婚協議,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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