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檢後孕婦資料竟然被“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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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外泄備受騷擾

孕檢後孕婦資料竟然被“出賣”

去年3月,家住皇姑區的劉女士得知懷孕後格外高興,3個月後,她開始做定期孕檢。懷孕5個月時,她接到一家嬰兒用品公司的推銷電話,稱如果加入該公司的孕婦俱樂部,能以優惠價格購買嬰兒用品。

劉女士說,接下來每個月她都會接到一兩個推銷電話。直到去年她9月住院後,本以爲這下終於能享受幾天清靜日子。可孩子剛一出生,就有銷售人員登堂入室來到病房,要給孩子照照片、做胎毛筆。

回家坐月子也不安生,推銷尿不溼、奶粉的還是不少。劉女士很納悶,“我很少在外面留家裏電話,除了生孩子給醫院留過外,幾乎沒有陌生人知道。”

孕婦信息成發財渠道

12日,記者來到瀋陽一家醫院,在等待檢查的孕婦中進行調查。家住鐵西區愛工街的邢女士告訴記者,懷孕4個月後,曾加入醫院組織的孕婦俱樂部,但不久後,她就收到一家嬰兒用品公司的宣傳單,還有推銷員打的電話。邢女士說,個人信息的泄露讓她心裏很不舒服。

採訪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銷售員告訴記者,他們是通過醫院知道產婦信息的。很多銷售員神通廣大,和各大醫院的婦產科建立了合作關係。至於合作的方式,該銷售員神祕地笑笑說:“天下哪有免費的午餐啊!”

管理不力信息易泄露

省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定》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時,不得要求消費者提供與消費無關的個人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經營者未經消費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消費者個人信息向他人泄露。包括消費者的姓名、聯繫方式、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血型、病史等個人信息。”

醫療機構在爲孕婦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獲知孕婦和家屬的個人信息,將信息賣給相關銷售商,是非法牟利行爲,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消費者可依法追究醫院和有關經營者的侵權責任。該負責人同時建議,立法機關應及時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政府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對以獲取或提供他人個人信息進行謀利的行爲嚴肅查處。消費者也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要將個人信息隨意泄露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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