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痙攣症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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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痙攣症是嬰兒特有的一種癲癇,發病年齡從出生後幾天至30個月,其中3~9個月爲發病高峯。患兒最典型的症狀就是不自主地點頭,有的也會出現肢體抽搐、腿彎曲、雙臂向前向外急伸、眼向上翻等症狀,每次發作瞬間即逝,但發作次數頻繁。是一種疑難雜症,很難治癒,並且90%以上會有智力障礙

嬰兒痙攣症是怎麼回事呢?

昨天上午,在醫院門口發現一個6個月大的女嬰。警方表示,如果尋找父母未果,該女嬰將被送至福利院。

據高先生介紹,上午10點多,他在保安室值班的時候,忽然聽到嬰兒的啼哭聲,於是就出來巡看,結果看到一個嬰兒裹着棉布被放在醫院門口,而且未見其父母看管。他隨即撥打電話報警。接警後,警務室內工作人員將女嬰帶回警務室。

筆者在警務室內看到,嬰兒正裹着棉布躺在警務室的地板上,旁邊放着一個灰色格子旅行包。由拉鍊開口處可見一包已拆開的尿不溼和小孩衣服。據知情人介紹,該嬰兒爲一名女嬰,大約6個月大,身上有黑色胎記,其衣服中留有一紙條,“孩子有兒童痙攣症,父母心疼她,只能丟棄……”

下午3點左右,女嬰被警方帶走。據瞭解,女嬰將被送往一個固定的醫院,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如果尋親無果,將被送往福利院。

高亮主任表示:嬰兒痙攣症,實際是嬰兒時期一種特殊類型的癲癇。此病多發於3—7個月的嬰兒,其病因可能與產傷、新生兒窒息、病毒性腦炎、宮內感染、先天性弓形體病、先天性腦發育畸形和某些代謝性疾病有關。

嬰兒痙攣症除全身抽筋外,更爲嚴重的是它還會引起小孩智力障礙。一旦確診就應立即治療。治療開始的時間越早,病兒腦損害的程度就可能越輕。爲了防止嬰兒痙攣症的復發和轉變成癲癇大發作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即使在發作完全停止以後,藥物劑量仍不要減少,而應繼續服藥2—4年,然後在醫生的指導下慎重地、逐漸地減藥直至停藥。此外,家長要特別重視的是,在孩子開始服藥時,應每2—3周去醫院隨訪一次,以後每3—6個月複查一次。同時應密切注意藥物的毒性表現,定期帶孩子到醫院檢查肝腎功能和血常規,一旦發現異常,及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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