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反覆發作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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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折長好以後沒有明顯外傷而再骨折有幾種情況:

骨折反覆發作的原因有哪些?

    其一,骨折發生後,受傷的肢體由於長期固定、不負重,逐漸出現骨質疏鬆、骨強度降低,使肢體一時間難以支撐人的體重,這就是爲什麼一些患者朋友在負重行走時雖然未受到明確外傷卻也會骨折的原因。

    其二,雖然X線片顯示有連接骨痂、表明骨折已經癒合,但這並不能說明骨的內在結構已經恢復。骨的正常結構的形成與強化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是通過逐步承受應力的過程中完成的,在醫學上稱之爲骨的塑型。骨折發生後,人的骨折區在損傷組織的刺激下細胞增生,在骨折端形成骨痂。

    骨折24小時內,骨折端附近的骨外膜增生肥厚,新生血管長入,開始在膜內形成外骨痂,而骨內膜、骨髓的成骨細胞也以同樣的方式進行增殖形成內骨痂,這一過程需6-12周。此時,骨痂強度很差,雖經礦化形成了強度有力的板狀骨,但仍不足以維持正常活動。

    在應力的作用下,成骨細胞和破骨細胞共同對骨痂進行改建,破骨細胞“拆除”不受力的多餘部分,成骨細胞重新搭建、加強受力大的部分。經過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才能完成骨痂的塑型。只有完成骨痂塑型,骨強度纔會逐漸恢復正常。否則,患肢一旦受到外力作用就很容易再次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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