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的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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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性皮炎的病因

接觸性皮炎是面板粘膜由於接觸外界物質,如化纖衣著,化妝品、藥物等等而發生的炎性反應。其臨床特點為在接觸部位發生邊緣鮮明的損害,輕者為水腫性紅斑,較重者有丘疹、水疙甚至大疤,更嚴重者則可有表皮鬆解,甚至壞死。如能及早修復面板接觸敏感性,可以治癒,否則可能轉化為溼疹樣皮炎。

接觸性皮炎如用傳統的控制的方法治療,如激素類,抗組胺類,消炎類藥物治療,一時見輕,但過一段病情又會加重,這樣反覆形成惡性迴圈。

病因

1.原發性刺激 該類物質無個體選擇性,任何人接觸後均可發生,且無潛伏期,是通過非免疫機制而直接損害面板。當去除刺激物後炎症反應能很快消失。如強酸強鹼,任何人接觸一定濃度、一定時間,於接觸部位均會出現急性皮炎。另一種為長期接觸的刺激弱的物質,如肥皂、洗衣粉、汽油、機油等,多為較長時間內反覆接觸所致。這和原發性刺激物的性質和物理狀態、個體因素如面板多汗、皮脂多、年齡、性別、遺傳背景等及環境因素有關。
2.變態反應 主要為Ⅳ型變態反應,是細胞介導的遲髮型變態反應。當初次接觸變應原後不立即發病,經過4~20天(平均7~8天)潛伏期,使機體先致敏,再次接觸變應原後在12~48h左右即發生皮炎。[

可引起接觸性皮炎的物質很多。有些物質在低濃度時有致敏性,在高濃度時有刺激性和毒性。按其性質可分為3類:

1、化學性:是引起接觸性皮炎的主要原因。主要有金屬及其製品、塑料、橡膠、香料等。

2、動物性:動物毒素,昆蟲分泌物、毒毛等。

3、植物性:花粉、植物葉、莖、花及果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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