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得了皮膚病的用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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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介紹關於妊娠皮膚科七類藥物的用藥原則。

懷孕後得了皮膚病的用藥原則

    妊娠用藥原則:

    ①避免在妊娠前3個月內使用任何藥物,孕婦在整個懷孕期用藥都要特別謹慎,應杜絕非必需用藥;

    ②所有藥物的劑量應是最小有效量;

    ③儘量使用在妊娠期間較為完全的藥物;

    ④慢性病患者在妊娠期間用藥要徵得醫生同意;

    ⑤能有外用藥儘量不用內服藥。

    注意:英國國家藥典警告“沒有藥物在早期妊娠的使用是沒有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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