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狀告馮小剛:害我名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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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狀告馮小剛:害我名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潘金蓮爲什麼狀告馮小剛呢?廣東增城市民潘金蓮以電影《我不是潘金蓮》直接侵犯名譽權爲由,將馮小剛、劉震雲等九人告上法庭,此舉也得到海內外潘氏宗親的支持。21日此案庭審,馮小剛、劉震雲、範冰冰等委託律師出庭,馮小剛方認爲電影中的潘金蓮,是指歷史小說中的潘金蓮,不同意庭外調解。此案將於4月19日宣判。按照潘氏族人的說法,歷史上潘金蓮確有其人,並非“不正經的女人”,更不是蕩婦,而是賢良溫淑的大家閨秀、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

潘金蓮狀告馮小剛:害我名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第2張

可是,劉震雲小說、馮小剛電影裏的“潘金蓮”,都屬於藝術創作的虛構人物,與歷史真實人物並不搭界,可謂是風馬牛不相及。如果僅憑二者的名字一樣,就認爲侵犯了名譽權,顯然是不通情理,將歷史與藝術混爲一談,豈不是荒謬至極。藝術創作有自己的規律和自由,創作者可以憑空虛構情節、人物,也可以根據歷史資料改編,甚至還能以假亂真,對歷史人物、事件添油加醋,重新加以演繹,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不過,這一羣潘姓族想要把馮小剛告上法庭,主要目的想要還潘金蓮一個清白。看來,這一場官司又要開始戰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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