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劫殺數人並碎屍 或涉11條人命狠過周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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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劫殺數人並碎屍 或涉11條人命狠過周克華

男子劫殺數人並碎屍 或涉11條人命狠過周克華

彭碧蓉

22歲,2011年2月19日,將情人邵某約至長沙。

胡志雄

38歲,2011年2月19日,與徐小明合夥迷暈邵某後殺害了邵,胡志雄用菜刀將邵某肢解掩埋。

徐小明

39歲,2011年2月19日,冒充彭的表哥對邵某敲詐得手後夥同胡志雄將邵某殘忍殺害。

和悍匪周克華一樣,他有着一顆貪婪的心,但是,比周克華更殘忍的是,幾乎每次殺人後,他和同夥都會將被害人碎屍。

8月3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這名視生命如同草芥的“殺人魔”徐小明站上了審判席,和他同一天接受審理的還有8人,包括同夥胡志雄和女友彭碧蓉。

庭上風度翩翩的“惡魔”

徐小明,今年39歲,茶陵縣人。因涉嫌搶劫罪、詐騙罪、非法買賣槍支罪被提起公訴。

“尊敬的法官、人民陪審員、各位到庭人員,你們好。”這是徐小明說的第一句話,他機械式地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面上卻冷若冰霜。

彬彬有禮、冷靜沉着,用略帶港腔的普通話流利地回答提問。如果不是滿紙血淚的起訴書和旁聽席上數度昏厥的受害人母親,誰也想不到,這個看上去風度翩翩的男子其實是一個惡魔。起訴書中寫道:從1999年開始,他夥同他人,以殘忍手段劫殺數人,包括20歲的年輕女子林某、單身母親李某和富商邵某。

2011年3月,富商邵某被殺案偵破,徐小明、彭碧蓉和胡志雄相繼被抓。

20萬元“分手費”讓他動了殺機

徐小明的落網和他的女友彭碧蓉有關。

身材苗條、聲音甜美,一頭秀美的長髮,加上黑框眼鏡,站在被告席上,22歲的彭碧蓉顯得很斯文,她因涉嫌搶劫罪被一併提起公訴。

與徐小明的初次相識是在2年前。

那時,她是中年富商邵某的情人,在長沙某醫院擔任實習護士。2010年10月的一天,彭碧蓉在病房結識了陪母親來治病的“香港商人”許亞諾,至此,對彭碧蓉頗有好感的許亞諾天天必到醫院“報到”,經常以“請教病情”爲由接近彭碧蓉。很快,兩人墜入了情網。

許亞諾,就是徐小明假身份證上的名字。“我口才很好,甜言蜜語哄得她很開心。”徐小明說。

一邊是給自己提供經濟支持的富商情人,一邊是風度翩翩的美男子,彭碧蓉陷入了糾結,最終,她選擇了徐小明。

很快,彭碧蓉向邵某提出分手。爲挽回感情,邵某給了彭碧蓉20萬元。正就是這20萬,讓徐小明動了殺機。

“我看出他有錢,就想幫我女友多搞一些分手費。”徐小明與彭約好,以表哥的身份約見邵某,將其從外地騙來長沙。期間,徐小明叫來同夥胡志雄作爲幫手。

庭上不忘爲女友開脫

2011年2月18日,徐小明、胡志雄先後購買了K粉、安眠藥、麻繩、皮箱等工具。19日上午,兩人來到長沙市嶽麓區含浦鎮,在一個林木茂盛、人跡罕至的山頭預挖了深坑。

當天下午,彭碧蓉帶邵某來到徐小明的租房內,徐小明、胡志雄分別以表哥和聘請的廚師身份出現。晚上,邵某在飯桌上喝醉,徐小明和胡志雄將裝有K粉的湯端給邵某醒酒,邵某喝完後昏迷。

“我送彭碧蓉離開後,胡志雄才將邵某殺了。”在庭審現場,徐小明一再強調不想把女友牽扯進來,“彭碧蓉不知道我們會殺人。一直到被抓,她才知道邵某已被我們殺了。”

殺人後,徐小明搜走死者身上的銀行卡去取錢,胡志雄則用菜刀將邵某肢解。兩天後,兩人駕車將裝着屍塊的旅行箱拖到預先挖好的深坑掩埋。

爲何不讓彭碧蓉知情?徐小明低頭囁嚅:“我怕胡志雄殺她滅口。 ”

幕後

長沙警方曾通報:他可能牽涉11條人命

2011年3月富商邵某被殺案告破後,長沙市公安局曾通報:隨着調查的深入,一個橫跨湘、粵、魯、贛四省,時間跨度長達13年之久,涉嫌多起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作爲團伙首腦之一的徐小明,幾乎每起案件中都有他的身影。 (詳見本報2011年4月28日A09版)

警方公佈,早在1999年,徐小明就曾在深圳夥同他人,以慶祝自己生日爲由,邀請女子林某來到租房,將其劫殺後分屍。

2009年4月,徐小明在東莞以“瞿嚮明”的身份結識了湖北女孩胡某,並確定了戀愛關係。彼時,胡某有一名閨密李某被人包養,過着衣食無憂的富家女生活。見財起意,徐小明心生惡念。

2009年10月,騙得李某信任後,徐小明與胡志雄將她約至出租房內,並勸她吃下摻過安眠藥的飯菜。昏迷的李某隨後被兩人綁住,他們威脅她交出銀行卡和密碼。女孩不肯,胡志雄死死掐住她的脖子,直至女孩停止呼吸。事後,兩人將李某屍體肢解後掩埋。作案手法與殺害中年富商邵某如出一轍。

從1998年至2010年將近13年間,徐小明夥同犯罪嫌疑人胡志雄、魏先發、廖華春、江海輝、肖成和等在湖南株洲、廣東東莞、深圳、山東青島、江西廬山等地實施搶劫殺人案8起,先後搶劫殺害11人,搶劫財物共計數百萬元,變賣被害人價值40餘萬元的汽車、房產等物。

“冷靜果斷,反偵察意識很強。多次使用化名,在公共場所刻意迴避監控鏡頭。而且每次犯案前都謀定而動,心理素質非一般人能比,殘忍的肢解手法令人髮指。”長沙市公安局的一名負責人曾在分析徐小明時給出如上印象。■記者 黃娟

對話

他曾在緬甸當僱傭兵

“我這樣的人還有心嗎”

徐小明是2011年3月落網的。當年4月27日,記者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見到了徐小明。面對鏡頭,徐小明嘴角上揚,不語反笑。笑容有些詭異。

記者:你知道爲什麼有這麼多記者來拍你嗎?

徐小明:案子太大了,殺的人太多了。

記者:你爲什麼殺那些人?

徐小明:殺人爲生。我在緬甸當過僱傭兵,回國後看見誰都想殺。殺第一個人時21歲,對方是個毒販子,該死,事後我搶了35斤白粉。我殺人就是爲了錢,我認爲別人的錢就是我的。

記者:對你這種行爲,很多人用喪心病狂形容,你覺得怎麼樣?

徐小明:我覺得用喪心病狂形容我非常合適。

記者:你覺得被殺的人無辜嗎?

徐小明:無辜。

記者:不會覺得對不起他們嗎?

徐小明:我這樣的人還有心嗎?(潘顯璇 張明陽 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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