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通知:試管嬰兒無需生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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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通知,今後患者夫婦在醫療機構接受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不需要再提供生育證明,此舉每年將使近百萬對不孕不育夫婦受益。

國家衛計委通知:試管嬰兒無需生育證明

輔助生殖技術主要包括人工授精、試管嬰兒等。此前,根據原衛生部2003年印發的規定,“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在爲不育夫婦治療時,必須預先查驗不育夫婦的身份證、結婚證和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生育證明原件,並保留其複印件備案”。而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各地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再實行審批。

無需提供生育證明 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因此,本着減少環節、精簡程序、方便羣衆的原則,國家衛計委決定簡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生育證明查驗程序。患者夫婦在醫療機構接受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不需要再提供生育證明,只需提供夫婦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作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書面承諾即可。

延伸閱讀:試管嬰兒手術前需準備哪些資料

試管嬰兒手術前的準備問題一直備受關注,這是因爲希望通過試管嬰兒輔助生殖技術進行助孕的不孕症家庭很多,大家都比較關注這一類比較實用的問題。那麼,試管嬰兒手術前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做試管嬰兒,必須三證齊全,即有結婚證、夫婦身份證及準生證。

試管嬰兒需要做哪些檢查

男性需要進行精液檢查,而女性亦需要完成一些基本的檢查,如婦科檢查、刮診、輸卵管通透試驗、抗精子抗體、肝功能和乙肝兩對半、血常規分析和出凝血時間及在月經第三天進行基礎內分泌激素測定等。

如果通過上述一系列的檢查之後,夫妻雙方都沒有異常,醫生就會爲患者建立一份病歷,併爲患者確定什麼時候可以開始試管嬰兒治療。一般來說,黃體中期及時月經週期的第21天就會開始用藥,使體內促性腺激素處於低水平。

用藥8天左右月經來潮,從月經期的第3-7天開始肌肉注射促卵泡發育的藥物,3天后就可以在B超技術的幫助下查看卵泡的發育情況,調整用藥劑量。一般使用促排卵藥物10天左右,卵泡發育成熟,就可以藉助B超和陰道穹窿穿刺技術取出卵子,在體外進行授精,培養3天后,受精卵發育成胚胎就可以移植到女性的子宮內着牀併發育。

移植手術後,女性朋友應臥牀休息2-3小時。整個試管過程中,患者幾乎不會感到痛苦,一般不需要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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