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漢溺亡打撈隊挾屍要價2.5萬元 6小夥無償義務撈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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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河北保定就發生了這樣一起事件,一名老漢溺亡,打撈隊到場後挾屍要價2.5萬元,不給錢不打撈,一時之間,雙方陷入了僵持,而就在這時,幾名小夥子站了出來,義務打撈老漢屍體,並且不願收家屬的一分一毫。

老漢溺亡打撈隊挾屍要價2.5萬元 6小夥無償義務撈屍體

7日,河北保定一56歲老漢撈魚時溺亡。屍體打撈隊要價2.5萬,家屬還至1.5萬,僵持中6名小夥站了出來,義務打撈出屍體,“給他們錢也沒要”。

據瞭解,溺亡老漢系光棍。打撈隊最初要價2.5萬,但家屬身上沒有錢。由於死者是一名光棍,他的弟弟過來了,沒家人。

隨後,6名村民自發下去給他撈上來,撈了大約有一個小時,後來也沒要錢。據保定北河莊村村民表示:“在現場,岸上也有弄船的、幫忙的。都是年輕人,20、30歲左右。”

當人們站在道德的高坡痛斥撈屍者見死不救之時,許多與事件相關的核心問題也在一片謾罵聲中被表象所遮蔽,“挾屍要價”現象所折射的社會問題絕非簡單的道德解讀就能一言以蔽之的。其中,法律與道德、個人與政府的前後對比,每一點都將戳中社會的痛點。

縱觀整個事件,漁民作爲一個“生意人”,其“挾屍要價”的行爲固然可恨,但終究是個人行爲,反映的也只是少數人的價值觀,倒也不必過分苛責與謾罵,又或是上升到社會道德是否淪陷的高度來討論。

邵陽新寧的一輛小車在臨近廣西全州縣發生翻車事故,車上五人中,司機和一位後排乘客不幸當場身亡。廣西全州縣交警處理了這起事故,可接下來卻發生了一件讓死者家屬寒心又憤怒的事,死者家屬來到相距不到100公里的廣西全州縣境內,想要運回遺體,沒想到竟然被索要15000元,第二天更漲價到16800元,不給錢就不給遺體,而且還不開任何票據。

原標題:老漢撈魚溺亡打撈隊挾屍要價2.5萬 6小夥無償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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