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文強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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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7日在重慶被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複覈認爲,被告人文強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爲已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情節嚴重;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爲已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
  
  被告人文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並與所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併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覈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文強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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