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治療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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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的治療準則

    1、治療前必須進行系統檢查,注意詢問及觀察患者有無藥物過敏史。還應向醫生了解可能發生反應,做好精神準備,不要恐慌。發生反應後臥牀休息,多飲糖水或茶水以利於排出某些反應原。  

      2、正確處理梅毒治療中的毒副作用青黴素過敏是較常發生的問題,注射前應做青黴素過敏試驗,過敏者主要對青黴素G過敏。因此可用青黴素G鉀(或鈉)做過敏試驗。極少數患者對普魯卡因過敏,也應採用普魯卡因做過敏試驗。

    3、對於治療早期梅毒的治療,用藥劑量應先從小量開始,如每日200—40毫克強的鬆。持續給藥2—4天,逐漸增加,以免引起治療休克。而在治療晚期梅毒時,應先用較爲緩和的驅梅藥物,先做準備治療,以免引起治療矛盾。

    4、梅毒治療結束後,患者一定要定期複查,以檢驗治療效果。治療必須早期足量、正規、按計劃完成療程,並進行治療後追蹤,以發現復發。

    最後,不論哪一種梅毒,都應早期明確診斷,早期進行驅梅治療。在治療梅毒的過程中藥物劑量一定要充足,以達到徹底治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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