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還要做乙肝體檢嗎 求職學生"被自願"查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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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還要做乙肝體檢嗎 求職學生"被自願"查乙肝

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各種理由在檢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乙肝作爲體檢項目,對用人單位而言,除非本人要求,用人單位也不得以各種暗示檢查乙肝。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

○先體檢再面試,體檢花費的時間和金錢白白浪費

○簽訂自願書,要麼檢乙肝,要麼放棄體檢和麪試

○體檢表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全部體檢,一個是部分體檢

○指定醫院體檢,結果直接發公司,體檢者看不到

“爲了健康着想,我自願申請檢查乙肝兩對半”。咬咬牙,小朱簽下這份《乙肝檢查自願申請表》。他患乙肝多年,但爲了得到這份已到嘴邊的工作,除了簽字,別無選擇。接下來,他要做的是瞞天過海,請人代檢,“還有很多環節需要疏通打點”。

今年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以及衛生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明確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的乙肝病毒檢測項目,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用人單位甚至“不得詢問是否爲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度被乙肝患者看作救星的通知,實行十個多月以來,卻遭遇各種軟抵抗———時間前移,以往通常安排在面試之後的體檢,現在提前到與面試同時進行;體檢項目也耍起花招,要求學生簽訂自願書,“要麼檢乙肝,要麼放棄體檢和麪試”。

託關係、走後門、造假僞造報告……眼下時值大學生求職高峯,體檢成爲走出校園的年輕人不得不面對的第一個社會現實。#p#副標題#e#

求職

體檢過關纔有面試資格

“體檢安排在倒數第二輪面試之後,只有部分人被通知參加最終面試,被淘汰的人根本無法知道是面試被刷還是體檢沒過關”,一路過關斬將,闖入某大公司最終面試的林麗芳(化名)很困惑。

“很多公司都要求先體檢再面試,最普遍的是銀行,很多學生體檢合格但接下來的面試過不了關,體檢花費的時間和金錢白白浪費。”廣州某高校就業指導老師表示。

而更讓這位老師憂心的是招聘單位在體檢項目上的花招。

“體檢表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全部體檢,一個是部分體檢,全部體檢包括乙肝檢查,可以自己選擇不檢查某個項目,但是有什麼後果就不清楚了。”應聘某知名銀行的李某告訴記者,幾乎所有參加體檢的應聘者都選擇了全部體檢。

廣州另一位應聘者朱某也有類似遭遇。“體檢通知書上沒有說明需要做乙肝檢查,HR卻打電話過來通知要做乙肝檢查”,他忿忿不平地說。到了指定醫院後,醫生讓他填寫一張乙肝檢查自願申請表。#p#副標題#e#

體檢

一個月面試5次抽血5次

“先體檢後面試很不妥,體檢費118.6元,這筆費用對學生來說不少,而且不只面試一家公司,面試一個就要一百多,我們負擔不起。如果一個星期內有兩個公司要求體檢,就得抽兩次血,我們的損失誰負責?”

這段出現在某校園BBS的話,得到衆多網友呼應,短時間成爲網絡熱帖,不少應屆生在回帖中大倒苦水。

學金融的胥波上個月參加了5次面試,抽了5次血、照了5次X光胸透,他表示,“不明白爲什麼要指定醫院體檢,體檢結果直接發給公司,我們看不到。”

出現這種現象的背後,是應聘過程中畢業生被動的地位,“不管是先面試還是先體檢,我們沒有任何選擇權。”胥波的觀點得到很多網友支持。

更覺得不公平的是乙肝患者,歧視從他們得病那一天起就如影隨形,在畢業就職途中更變本加厲。

“既然國家規定了不許查乙肝,企業暗中操作本身就是一種歧視”,乙肝患者的陳明(化名)告訴記者,“檢時爲安全起見,還是選全部檢查,然後請朋友替我抽血。”#p#副標題#e#

企業

只爲降低企業醫療成本?

上週五,記者以應屆生身份暗訪廣州多家企業發現,目前檢查乙肝幾乎是所有企業的必選項,而先體檢後面試的流程設計,最主要目的就是爲了提前淘汰身體有問題的學生,減少企業成本。

至於面試和體檢的先後順序,企業給出的解釋是,每個公司都會有一套自己的招聘方式,其設計自有其道理,具體怎麼操作是無可厚非的。

廣州某知名房地產公司員工小梅告訴記者,新人一般經過筆試和兩輪面試之後,公司會對員工進行入職體檢,體檢項目包括乙肝檢查。如果查出患有乙肝或者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一般都不錄用。體檢查乙肝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方面是擔心傳染,另一方面是爲了降低企業爲員工提供的醫療成本。在職員工若被發現患有乙肝,公司有很多理由辭退,比如勸退、調崗等等。

記者調查發現,也有企業先發offer後要求應聘者體檢。

某金融行業人力資源部人員明確告訴記者,“體檢是必須的,應聘者無需擔心因爲選擇部分體檢而遭歧視,乙肝這些國家規定不能查的項目一般還是要查爲好。”#p#副標題#e#

專家

體檢報告必須給體檢者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磊就該事件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企業招聘應該先面試後體檢。

對於學生被迫簽訂《檢查乙肝自願書》,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表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各種理由在檢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乙肝作爲體檢項目,對用人單位而言,除非本人要求,用人單位也不得以各種暗示檢查乙肝。

廖新波表示,企業通過打擦邊球讓學生自願查乙肝不合理,“除非學生本人真的自願,否則就是人爲製造不公平。”

而針對每應聘一個企業就得做一次體檢,抽一次血,做一次胸透,中國行爲法學會新聞侵權研究會研究部主任周澤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非常不科學”,他認爲體檢報告應該在合理時間內重複使用。

“體檢報告直接發給企業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他認爲身體健康狀況讓企業充分知悉的同時,應聘者要有掌握自身健康的主動權,同時體檢報告應讓面試者保存,以備多次應聘之需。

位於廣州珠江新城的某知名國企人力資源部一位工作人員坦言,“說白了,我們想通過指定的醫院體檢作爲篩子,篩出乙肝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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